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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对药店销售退热、止咳类药品实行标识管理

发布时间: 2024-02-24 来源:案例展示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发热患者源头管控,有效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哨点”作用,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药店销售退热类、止咳类药品实行疫情防控常态化红绿标识管理。

  连日来,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不间断对四平市药店进行巡查,督促落实实行红绿标识管理情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所有药店,在销售退热类、止咳类药品时,一定要达到“四专”要求,即:专区摆放、专人管理、专用监控、专人报送。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销售退热类、止咳类药品时应按照最小剂量售药,禁止出售备用的退热类、止咳类药品。对于购药者所述症状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拒绝售药并引导其到医疗机构就诊,第一时间做好登记并报告所在社区。同时,实行退热类、止咳类药品销售“公开承诺制度”。药店要签订《疫情防控期间四平市药品零售企业公开承诺书》,面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如未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自愿接受到电视台公开检讨、停业整顿7天、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等惩罚。

  目前,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店销售退热类、止咳类药品采取“红绿标识”分类动态管理。颜色标识为非永久标识,药店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随时提出申请更换颜色标识。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四专”要求的“绿色标识”药店降为“红色标识”药店并责令其向社会进行公开检讨。

  据了解,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管中将采取线块结合、巡查督查的方式,对药店经营行为实行分类监管,对“绿标药店”实行重点监管,督促药店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四专”管理的基础上,还建立了疫情防控工作微信群,每天早上对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做提醒,每天晚上将全天的检查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到微信群中,对全市的药店进行警戒提醒。有效提升了药店零售企业对疫情防控意义的认识,充分的发挥了药店零售企业的“哨点”作用,切实为全市的疫情防控工作守好前沿阵地。